招生章程
东北财经大学2007年招生章程
2007年04月20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东北财经大学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东北财经大学普通本科、高职(专升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东北财经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东北财经大学招生工作接受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五条 学校全称:东北财经大学
中文简称:东北财大
英文名称:Dongbe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英文简称:DUFE
第六条 学校代码:10173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升本、专科)。本科学制四年,学习年限三至六年;专升本学制二年;专科学制三年。
第九条 学校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尖山街217号 邮政编码:116025
第十条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61.6202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4296万平方米,专任教师841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431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2459万元,图书153.12万册。
第十一条 办学特点:东北财经大学是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的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大学,现有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五个学科门类和全日制普通教育、非全日制普通教育两种办学形式。全日制普通教育系列中,学校有32个本科专业、59个硕士点(含自主设立16个)、35个博士点(含自主设立13个)、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非全日制普通教育系列中,学校现有MBA、MPA、MPAcc、J.M四种专业硕士教育形式。其中,MBA学院在2000年国务院学位办组织的全国MBA教学评估中排名第二,MPAcc教育中心是全国16个试点单位之一。此外,学校还有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网络教育三种非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形式。其中,职业教育学院是教育部设立的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之一,网络教育学院是全国68个试点单位之一和10个首批评估单位之一,成人教育学院是辽宁省优秀教学单位。在现有各学科中,经济学门类的产业经济学为国家级重点学科,统计学、金融学、财政学、数量经济学为省级重点学科;管理学门类的会计学为国家级重点学科,企业管理为省级重点学科。在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五个学科门类中,学校均具有教授职称评审权;在已设立的博士点中,学校均具有博士生导师遴选权。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主管部门统一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组织下进行。
第十三条 东北财经大学设立招生录取领导监察小组。小组成员由主管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
第十四条 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东北财经大学普通本科招生、高职本专科招生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计划特别说明
第十五条 语种要求:英语(国际商务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国际会计方向)、工商管理(国际商学院专业)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国际商务方向)招收日语、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学生入学后日语专业外语课程为日语,其他专业外语课程均为英语。
第十六条 我校所有专业录取男女生无比例限制。
第五章 专业设置
第十七条 详细专业设置情况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授予学位门类 |
020101 | 经济学 | 4年 | 经济学 |
020102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4年 | 经济学 |
020103 | 财政学 | 4年 | 经济学 |
020104 | 金融学 | 4年 | 经济学 |
020107 | 保险 | 4年 | 经济学 |
020109 | 金融工程 | 4年 | 经济学 |
020110 | 税务 | 4年 | 经济学 |
030101 | 法学 | 4年 | 法学 |
030301 | 社会学 | 4年 | 法学 |
050101 | 汉语言文学(公关文秘方向) | 4年 | 文学 |
050201 | 英语(国际商务方向) | 4年 | 文学 |
050207 | 日语(国际商务方向) | 4年 | 文学 |
050301 | 新闻学(经济新闻方向) | 4年 | 文学 |
050303 | 广告学 | 4年 | 文学 |
070101 | 数学与应用数学(经济数学方向) | 4年 | 理学 |
071601 | 统计学(金融统计方向) | 4年 | 经济学 |
080605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年 | 理学 |
110101 | 管理科学 | 4年 | 管理学 |
110102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4年 | 管理学 |
110104 | 工程管理(投资与造价管理方向) | 4年 | 管理学 |
110104 | 工程管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方向) | 4年 | 管理学 |
110201 | 工商管理 | 4年 | 管理学 |
110202 | 市场营销 | 4年 | 管理学 |
110203 | 会计学 | 4年 | 管理学 |
110203 | 会计学(CPA方向) | 4年 | 管理学 |
110203 | 会计学(国际会计方向) | 4年 | 管理学 |
110204 | 财务管理 | 4年 | 管理学 |
110204 | 财务管理(资产评估方向) | 4年 | 管理学 |
110205 | 人力资源管理 | 4年 | 管理学 |
110206 | 旅游管理 | 4年 | 管理学 |
110209 | 电子商务 | 4年 | 管理学 |
110210 | 物流管理 | 4年 | 管理学 |
110301 | 行政管理 | 4年 | 管理学 |
110302 | 公共事业管理 | 4年 | 管理学 |
110303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4年 | 管理学 |
5901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年 | |
620105 | 金融与证券 | 3年 | |
620204 | 会计电算化 | 3年 | |
640101 | 旅游管理 | 3年 |
注:专升本专业学制为2年
第十八条 按照东北财经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东北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东北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注明“专升本”字样;达到东北财经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东北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东北财经大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学校按照辽宁省财政厅、教育厅和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具体标准依据辽宁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费收费标准:汉语言文学(公关文秘方向)专业为3700元/人·年;英语(国际商务方向)、日语(国际商务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为5100元/人·年;工商管理(国际商学院专业)为25000元/人·年;高职专科各专业5000元/人·年;其他专业为4500元/人·年。
第二十一条 住宿收费标准:学生的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分为四人间1200元/人·年;六人间1000元/人·年;改造四人间800元/人·年。入学后,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住宿。
第二十二条 我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为辅完善的资助体系。
第七章 国际合作
第二十三条 我校与多所国外一流大学合作建立了的中外双校园模式合作办学项目,2007年招收主要项目如下:
1.与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休伦学院经济学专业本科合作项目;
2.与德国美因兹大学经济学专业本科合作项目;
3.与德国安哈特应用技术大学经济学专业本科合作项目;
4.与日本立命馆亚洲太平洋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合作项目招生;
5.与澳大利亚科廷理工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合作项目招生。
第二十四条 我校双校园模式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采取二次招生方式,在我校当年各普通本科专业录取新生中选拔,工商管理(国际商学院专业)录取的新生不可报考。
第二十五条 学生在结束国内阶段学习后,符合申请签证条件并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办理申请赴国外学习。
第八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六条 调档比例:招生计划在50人(含50人)以下按120%调档;招生计划在50人以上100人以下(含100人)按110%调档;超过100人按105%调档。具体调档比例根据各省份生源情况进行调整,最高调档比例不超过120%,辽宁省按略多于招生计划数调档。
第二十七条 体检要求:东北财经大学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 普通高考录取时,在满足普通高校对招生对象要求的前提下,实行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第一志愿不满的条件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考生。不录取未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九条 进行专业录取时,以分数优先作为划分专业的标准。工商管理(国际商学院专业)不录取无该专业志愿考生。
第三十条 我校认可各省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三十一条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须同时通过我校组织的选拔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或选拔比赛,高考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并且公示合格,我校方能录取。
第三十二条 我校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电话查询:0411-84710258,84710259
网上查询:http://www.dczs.net
以上查询方式仅供参考,具体录取结果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第三十三条 学校专业详细介绍、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奖贷助学金政策等信息详见2007年招生简章或到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九章 其它
第三十四条 招生办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单位:东北财经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
学校网址:http://www.dufe.edu.cn
招 生 网:http://www.dczs.net
电子信箱:student@dufe.edu.cn
电话:0411—84710259 84710258
传真:0411—84710259
各学院专业咨询电话
学院 | 专业 | 电话(0411) |
财政税务学院 | 财政学 | 84710465 |
税务 | ||
电子商务学院 | 电子商务 | 84710891 |
法学院 | 法学 | 84710586 |
公共管理学院 | 行政管理 | 84738229 |
公共事业管理 |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
工商管理学院 | 工商管理 | 84710589 |
市场营销 | ||
人力资源管理 | ||
物流管理 | ||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84710456 |
国际商务外语学院 | 英语(国际商务方向) | 84710462 |
日语(国际商务方向) | ||
国际商学院 | 工商管理(国际商学院专业) | 84710248 |
中外双校园合作办学项目 | ||
金广建设管理学院 | 工程管理(投资与造价管理方向) | 84710435 |
工程管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方向) | ||
金融学院 | 金融学 | 84710468 |
保险 | ||
金融工程 | ||
富虹经济学院 | 经济学 | 84710438 |
会计学院 | 会计学 | 84710448 |
会计学(CPA方向) | ||
会计学(国际会计方向) | ||
财务管理 | ||
财务管理(资产评估方向) | ||
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 | 旅游管理 | 84710473 |
信息工程学院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84710475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数学与数量经济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经济数学方向) | 84710478 |
管理科学 | ||
统计学院 | 统计学(金融统计方向) | 84710451 |
人文学院 | 社会学 | 84710501 |
新闻传播学院 | 汉语言文学(公关文秘方向) | 84710505 |
新闻学(经济新闻方向) | ||
广告学 | ||
职业技术学院 | 财务管理(专升本) | 84688638 |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升本) | ||
旅游管理(专升本) | ||
电子商务(专升本) | ||
电算化会计(高职专科) | ||
金融与证券投资(高职专科) | ||
计算机应用与维护(高职专科) | ||
旅游管理(高职专科) |
第三十五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和章程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东北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